开发区大事记
开发区简介
荣誉榜
领导
区直单位
街道办事处
驻区单位
图片新闻
园区要闻
区外动态
报道转载
国家卫生城复检
两学一做
降成本优环境
环保在行动
民族团结进步
违建专项治理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脱贫攻坚在行动
学习贯彻市委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
投资政策
行政服务中心
政策文件
公告公示
人事任免
企业风采
企业招聘
民意征集
资料下载
投诉咨询
便民服务
信息检索
宜春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党政办   更新时间: 2017-08-31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市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13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做好2017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以下简称“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申报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机关和参公单位(不含下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在规定工勤岗位结构比例内(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占工勤岗位总数比例分别为5%20%40%)、事业单位在核准的工勤岗位职数范围内,且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报。

1)已转正定级且未参加岗位等级考核的工勤人员,可申报参加初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2)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参加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3)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参加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4)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高级工,可申报参加技师岗位等级考核。

520169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及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工勤人员,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7年的可直接申报参加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从事相同职业(工种)工作满12年的可直接申报参加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6)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或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行业)劳动模范称号的工勤人员,可提前1年申报晋升岗位等级,此项政策不能累加和重复享受。

2.单位超出岗位结构比例或没有相应空缺岗位职数,但个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含2016930日以后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伍军人),经单位同意,可按工作年限申报相应岗位等级。

1)工作年限满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2)工作年限满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岗位等级考核。

3.年限计算

本等级工作年限计算到组织考核考评工作的2017930日。

(三)申报职业范围

1.申报人员必须按文件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和等级进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详见附件。

2.原岗位等级职业(工种)名称与规定的职业(工种)名称不一致的,可选择相近职业(工种)进行申报。

3.申报岗位等级晋升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职业(工种)。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本人又能胜任新岗位工作的,经单位同意并在本单位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可转报同等级新的职业(工种)。

二、职责分工

(一)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县(市、区)初级工等级的资格审查工作;受市人社局委托组织实施本地区中级工、高级工等级的资格审查和技师初审工作。市局将在岗位等级考核鉴定工作之前对各地资格审查情况进行复审。

(二)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三区”)和市直单位初级工、中级工等级的资格审查和全市初级工、中级工考核鉴定工作;受省人社厅委托组织实施全市高级工等级的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工作完成后,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开展高级工考核鉴定工作;按省人社厅要求组织实施技师初审工作;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职数分配情况见附件8

(三)市直各主管部门负责将此文件精神及时通知其下属各单位,我们将此通知挂在宜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网站上。

三、工作程序

全市组织实施的高级工暂不网报,待全省的工勤人员技师考核工作结束后,统一网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

个人向所在单位申报,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由各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并组织申报人员在“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并打印。

1.全市所有初级工、中级工不需要在网上报名,填报好附件相应表格后直接报送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2.技师申报人员需要网上注册登记;

3.高级工申报人员网上注册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申报具体流程:

首先进入“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选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专栏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再进入报名注册页面进行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登录标识,须牢记)。然后用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及验证码登录填写《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申报人员要真实填写相关情况及报考职业(工种)、等级,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本人近期(一年以内)免冠证件照的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技师和“三区”、市直单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由各地、各单位带相关材料统一到市人社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其中“三区”、市直单位中属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直接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其他事业单位先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核定申报岗位职数后,再报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各县(市、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的资格审核和技师初审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开展。在资格审查前,各单位应先报送申报名册汇总表电子版至75371181@qq.com,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允许参加考核鉴定。各县(市、区)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的资格审核工作,由当地人社部门统一安排,务必在2017910日前完成。

(三)缴费

1.通用职业(工种)。资格审核通过后,全市技师申报人员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可查看缴费是否成功。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安排岗位等级考核。各县(市、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级申报人员缴费由各地人社局统一代为收缴,“三区”及市直单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级申报人员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宜阳大厦中座三楼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开票缴费。

2.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直接到附件1中指定的行业特有鉴定机构进行缴费,参加岗位等级考核。

(四)准考证打印

全市技师申报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省职业资格工作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全市其他等级申报人员另行通知。行业特有职业(工种)按行业特有鉴定机构规定操作办理。

(五)考核

1.高级工及以下的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两项。技师除前两项考核外,还需进行论文写作和综合评审,其中通用职业(工种)论文务必于912日前资格审查时由各申报单位统一交至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考核按行业特有鉴定机构规定操作办理。

2.资格审核通过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免于参加考核。

1)已取得原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与申报晋升岗位一致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与申报晋升岗位等级一致的职业资格证书;

3.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行业特有职业(工种)岗位考核,由具备相应考核鉴定条件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六)证书发放

1.证书领取。各单位统一收集考核合格人员的个人考核评审表(免于考核表)原件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到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集中领取证书。

2.加盖印章。单位统一携带考核合格人员的个人考核评审表(免于考核表)原件及职业资格证书(免于考核人员的原职业资格证书),按指定的时间到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加盖“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专用章”。

3.相应岗位等级资格年限从考核合格当年930日起算。

四、时间安排

全市申报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统一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时间安排如下:

(一)技师网上报名:818日至912日;

(二)资格审核:县(市、区)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申报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安排为:94日(宜丰、铜鼓、万载)、95日(靖安、奉新、上高)、96日(袁州、樟树、高安),审核地点: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三区”、市直单位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和技师申报人员资格审核在201797-8日至宜阳大厦中座9楼市人社局901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核,联系电话:0795-3220263

(三)技师网上缴费:913日至926日;

(四)技师打印准考证:1017日至1020日;

(五)岗位考核:1021,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考核1031日前基本完成;

(六)证书发放:12月底前基本完成。

全市初级工、中级工和高级工岗位等级理论考试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工勤人员通过岗位等级考核并取得加盖“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岗位考核专用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六、收费标准

工勤人员晋升岗位等级考核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发改、财政等部门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另立收费项目。

七、工作要求

(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在岗位等级考核中要严肃考试纪律,注意考风考纪,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单位和个人须如实填报申报材料中的相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个人晋升资格,并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工勤人员,不得参加申报晋升岗位等级。

(三)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有关表格和通知可在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文件”栏查询及下载(http://www.jxychrss.gov.cn/)。

 

附件:1.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可申报的职业(工种)范围和等级

2.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评审表

3.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汇总表(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各县(市、区)和“三区”填写)

4.宜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名册汇总表(市直事业单位填写)

5.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申报比例情况表(市直机关和参公单位、各县(市、区)和“三区”填写)

6.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免于考核审核表

7.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市人社

局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8. 宜春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技师职数分配表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8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附件.doc
COPYRIGHT@2004 bt365的网址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网络实名:宜春市经济开发区     赣ICP备050006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