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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春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宜春市政府网   更新时间: 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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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21日     

宜春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

根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国务院、江西省“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宜春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升级规划。

一、“十二五”科技发展简要回顾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按照上级科技部门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始终坚持以创新驱动为引导,以科技开放为先导,以协同创新为主线,以科技入园为抓手,以产业升级为依托,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形成多元开放、集成高效的创新体系,有效提升了全市科技创新能力,为实现宜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十二五”时期,全市科技工作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呈现出显示度日益提升、结合度更加紧密、外向度不断增强、满意度迅速提高的可喜局面,成为我市科技发展史上最好的时期。一是科技项目建设成绩喜人。牢牢抓住科技项目的挖掘、包装、申报和立项等各个环节,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十二五”累计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699项,资金达5.24亿元。以各类技术交易会、成果博览会、项目对接会为突破口,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加强产学研科技合作,市、县两级先后与国内30所著名高校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技术对接60余项,技术交易额9.33亿元。二是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十二五”创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110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56个(科技30个、工信19个、发改7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4个;通过鉴定的省级科技成果和重点新产品158项,共评出市级科技奖励187项,获得省政府科技奖励33项;201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达到3348件和2033件,均为2010年的4倍以上。三是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宜春市锂电新能源产业园被科技部批复认定为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丰城工业园区由省政府批准更名为江西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142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212.08亿元,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4.4%。用信息化提升工业化、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用先进技术促进民生工程建设等,取得可喜成绩。四是科技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以科技入园、科技进村和科技惠民三大工程为载体,着力强化服务手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提升了科技支撑发展的能力。特别是率先在全省、全国实施科技入园工程,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普遍推广。

然而,我市科技工作与经济发达地区相比,与经济发展形势相比,特别是对产业转型升级而言,还存在很大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科技资源缺乏。我市科技投入较为不足,市本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仅有1244万元,列全省第6位。科技人才十分缺乏,全市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仅有7905人,每万人中才14人,且大多数集中在教学、科研和医疗卫生机构,70%的企业没有专门的研发人员。科技研发实体紧缺,全市仅有3个普通高校、3个市属科研所,科技型企业总数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不到30%。科技创新成果不多,尤其是发明类专利不多,仅占专利申请总量的16%。二是高新技术缺少。我市工业基础比较薄弱,大部分工业企业属于传统产业,高新技术引入不多,嫁接改造力度不够,虽有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落户,但由于投资规模不大、建设周期较长,其效益尚未得以体现,高新技术产业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够明显,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仅占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12.9%。三是驱动能力不强。我市科技创新效果还不明显,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的结合不够紧密,科技成果与产业升级的对接不够深,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偏小。2015年我市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仅为0.80%,远低于全国2.07%的平均水平,还处于技术引进与应用层次,自主创新能力不足,距离创新驱动差距很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仅占工业增加值的14.7%。四是科技载体不足。我市科技平台层次不高,全市仅有3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多数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科研活动少、创新能力弱;科技基地偏少,仅有1个国家级科技基地(宜春国家锂电新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没有一个大学科技园;科技中介基础薄弱,全市有12个生产力促进中心,但服务手段滞后,服务力度欠缺;全市仅有1个省级科技孵化器(丰城企程科技企业孵化器),没有一个科技担保、科技融资机构。

二、“十三五”科技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发展方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人才团队建设为核心,以平台载体建设和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着力实施科技发展创新工程,着力推进科技协同创新,着力增加创新成果供给,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氛围,加快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推进创新型宜春建设,为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目标明确、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十三五”目标,从产业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求出发,着力建设创新型宜春。

2.促进产业升级、支撑发展。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突破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优化产业结构,提升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3.突出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以企业为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整合科技资源、突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合作机制,整合创新资源,合理配置政府科技资源并有效引导社会科技资源,突出抓好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的科技创新。

5.坚持机制创新、深化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协调互动,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科技计划布局,建立科技计划项目评估机制和科技报告制度。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科技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基本形成,符合创新要求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使创新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初步实现创新型宜春的建设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科技进步综合水平提升。力争进入全省前6位,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0%。

2.科技投入持续稳定增长。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达到1.0%。

3.科技平台载体和人才团队加快建设。新增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1个、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产业集群)3个、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20个、科技协同创新体5个、产业技术创新联盟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个;培育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10个,培养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5人、杰出青年人才10人。

4.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锂电新能源、生物新医药、农业等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进入全省先进行列;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增长200%,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件。

5.科技支撑发展升级能力大幅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实现翻番,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3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0家。

三、“十三五”科技发展创新工程、产业驱动和重大项目

(一)实施四大创新工程

大力实施科技发展创新工程,确立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集成科教资源,聚焦重点领域,加速成果转化,壮大市场主体,发展特色产业,把科技优势转变为现实生产力。

1.实施专利升级工程

围绕“特色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省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和目标任务,实施专利升级工程,把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设区市,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挺进全省上游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入园强企“十百千万”工程和百名知识产权特派员与“千企”对接工程,培育一大批具有较强产业影响力的专利工作示范企业,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产业专利技术联盟,使企业成为专利申请和授权的主体。推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重点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实施发明专利研发引导与产业化示范项目,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向企业转移转化,对接全省专利导航工程。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执法,加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联合专项行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相关仲裁机构的合作,推动用仲裁方式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将恶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水平;强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强化研发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纳入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目标任务;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建设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鼓励社会力量创办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中介机构,积极引进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积极对接全省专利质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知识产权保险与风险补助等试点工作。

2.实施科技服务工程

加快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优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布局,加强高水平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与示范,增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交易市场、技术转移中心等科技中介组织的服务功能,建立覆盖科技创新全过程的科技公共服务链,提升科技服务业市场化水平。加快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提高”的思路,建设科技文献共享服务、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创新创业知识服务等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支持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参与,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服务运行机制,并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提升服务能力。力争建立集科技管理、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文献、科技数据、知识产权、成果展示、技术交易、公共检测等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于一体的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多方科技资源,完善科技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科技创新服务能力,通过科技入园、科技特派员、富民强县等科技工程,进一步丰富科技入园服务内容,加大科技特派团工作力度,加强基层科技管理人员培训,推动基层科技服务工作。

3.实施科技入园工程

坚持在发展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拓宽服务内容,实施科技机构、科技政策、科技项目、科技人才、科技服务、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入园。健全园区科技服务体系,保障科技政策入园,加大科技政策落实力度,主动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督促园区落实科技型企业税收减免、政府采购等优惠政策。争取项目资金入园,打造科技入园工作亮点。通过科技项目入园,增强科技入园工作的生命力,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为支撑,以科技人才组成的创新团队为基础,打造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提升园区科技创新能力,从单纯服务企业向服务主导产业转变,为园区主导产业提供更好服务,促进主导产业更好发展。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纽带、以产业协同创新发展为目标,从产业发展的全局出发,推进产业协同创新,推动园区产业发展。

4.实施科技开放工程

通过与国内外创新力量的合作,加快提升我市各类创新主体和载体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建立健全科技大开放协作机制,将对外科技合作从原来单纯的技术合作提升为技术、人才、产业、资本、管理等全方位的合作,深化和推进与发达地区、著名高校、大院大所、大型企业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三角、中部地区等区域科技合作,完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外科技合作基地建设,建立国际合作基地和省级对外科技合作基地,支持有较强竞争力的机构与国内外高水平的企业、研发机构共建联合研究中心,充分利用园区良好的投资和创业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人士、高水平科技成果和研发机构参与产业发展升级。扩大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组织科技人员赴国内外培训、考察、交流,参与科技展览会、学术论坛等活动;坚持引技、引智、引资相结合,注重关键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以及领军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结合产业特色和科技优势,组织企业与国内外先进技术及成果对接,推动锂电新能源、生物新医药、农业等优势资源和技术走出去。

(二)抓好项目驱动产业

坚持以重大项目驱动产业发展,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有序推进,集中配置资源,在锂电新能源、生物新医药、半导体照明、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实现产业规模壮大和技术的有效突破,带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运用互联网+、自动化、智能化等高新技术,加速改造提升建材、盐化工、鞋革纺织、烟花爆竹等传统产业,从而形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

1.发展锂电新能源产业

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江特电机、江特锂电、合纵锂业、福斯特、正拓等公司为重点,推进锂电资源深加工,逐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不断壮大锂电新能源产业,扎实推进锂电重大项目建设,为锂电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1)锂动力电池铝塑膜开发

(2)锂云母制备电池级碳酸锂技术研发

(3)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研究与开发

(4)动力型锂电池及其关键材料研究与开发

(5)电动汽车驱动电机及传动系统等核心零部件开发

(6)电动汽车整车集成优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2.发展生物新医药产业

抓住国家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契机,重点发展中医药产业、医药中间体、医疗器械、医用包装、卫生材料等产业,以济民可信、仁和药业、同和药业、科伦器械、天齐堂、新龙生物、正邦化工等企业为支点,抓好一批生物新医药重大科技项目。

(1)新型医疗器械开发

(2)中成药品种二次开发

(3)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

(4)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开发

(5)中药、天然动植物资源生物加工技术

(6)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农药新产品开发

3.发展现代农业

以油茶产业、肉牛产业、有机产业、富硒产业和生态休闲农业等为主,加强农业关键技术突破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态化生产。

(1)生态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

(2)食用菌种质资源开发和高效生产

(3)生物肥料、有机肥料开发及应用

(4)新型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技术及产品开发

(5)油茶、白茶、猕猴桃种植技术集成示范与加工

(6)富硒农产品和绿色有机农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

4.发展装备制造业

发展起重机械、数控机床、精密装备、工业机器人等高端装备制造业,突破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1)智能高速电梯和立式加工中心开发

(2)制药设备和精密机械制造

(3)智能起重机高新技术产业化

(4)工业机器人及切割焊接技术开发

(5)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技术开发

(6)花炮生产设备研发及示范应用

5.发展新材料产业

新材料产业作为当今科技和经济发展中最为活跃的产业领域之一,是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基础、先导和重要组成部分,重点推进精细化学品、无机新材料、有色冶炼加工等的发展。

(1)精细化学品开发

(2)环保型无机颜料开发

(3)陶瓷、玻璃新技术及产品开发

(4)硬质合金及粉末冶金新材料开发

(5)新型烟花火药材料炭硅粉开发和应用

(6)钽铌矿、锂云母等精深加工技术开发

6.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是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的产业,重点推进城市矿产资源、工业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和示范。

(1)城市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2)绿色照明新技术开发及应用

(3)矿产资源高效开发和循环利用技术

(4)废水、废气、固废处理处置关键技术

(5)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技术开发及示范

(6)昌铜高速生态经济带示范区建设的关键技术集成示范

四、“十三五”科技发展配套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统筹协调与决策机制

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的科技资源参与科技创新。强化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支持县(市、区)在优势、特色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完善县(市、区)综合考核科技创新指标体系,引导和激励县(市、区)增加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活动。建立和完善市直各部门间协同、市县间协同、产学研协同、军民协同等协同创新机制,构建“多元开放、集成高效”的协同创新体系,促进各类创新主体深度结合、创新要素有机融合、优质资源充分共享,提升整体创新效能。围绕全市科技创新整体目标的实现,强化部门间的分工与协作,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要求,共同推进全市科技创新工作。

(二)建立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有效机制

建立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作用,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保持财政科技经费持续增长,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继续安排创新驱动“5511”工程专项资金1000万元;探索科技金融服务,开展科贷补偿金业务。积极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对于政府引导企业开展的一般科研项目,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采取“后补助”及激励投入方式给予支持。建立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资源共享机制。支持各类协同创新平台和科研基础设施等丰富的科技资源对社会开放,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并根据服务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强化协同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通过强化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使用,实现协同创新主体内部的利益平衡,从而促进创新成果向知识产权转变、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变。建立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科技管理机制。着力推进互联网+科技项目管理,逐步实现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公示、合同签订、过程跟踪、结题验收、科技报告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着力推进互联网+科技成果转化,以互联网为工具和手段,建立和完善互联网+科技成果展示、对接、交易的服务模式。着力推进互联网+科技公共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科技报告、科技培训等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服务,建立完善共建共享机制和服务模式。

(三)加大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金融支持力度

全面落实现行国家、省有关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全面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落实新的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改进企业研发费用计核方法。加大企业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的落实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技术贸易税收优惠政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的股权、期权激励和奖励等力度。对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研究制订便于管理的激励补助政策实施细则。大力发展科技金融,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和金融资本投入产业技术创新;发展一批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投公司,引导市外高水平科技创投公司落户宜春;实行省市联动,启动实施全市科贷补偿金,放大效应引导金融资本投向中小型科技企业。同时,继续扩大科技银行、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创业投资、天使基金等科技融资规模。

(四)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落实《江西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规定》,鼓励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离岗或在岗创新创业。设立科技众创资金,对新认定的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给予适当补助。设立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用于支持市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宜创新创业和本土科技人员在岗或离岗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鼓励企业、科技人员把握重大技术突破趋势,加大科技创新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人投身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潮中。加快培育一批包括“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创新创业实验室”在内的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孵化机构建设,建设一批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一批科技企业加速器,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孵化器,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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