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5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本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市民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新能源电池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春风路7号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宇泰(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本项目坐落于江西省宜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投资15.16亿元,占地面积340亩,总建筑面积预计72195.00平方米(计入容积率面积110945.00平方米)。 生产线建设内容——电池车间1/2厂房将安装2GW硅片和太阳能电池生产线、80万平方米的氢能源双极板生产线、30万平方米的玻璃减薄生产线,以及附属的动力设施。项目分三期完成,一期投资45500万元,建设硅片600MW,太阳能电池600MW,双极板48万平方米和玻璃减薄18万平方米生产线:二期投资45500万元,建设硅片600MW。太阳能电池600MW,双极板32万平方米和玻璃减薄12万平方米生产线,三期投资60650万元,建设硅片800MW,太阳能电池800MW生产线。本项目仅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程序:建设单位委托——文件资料研究——环境现状调查——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相关部门审查——上报审批 工作内容:对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地下水环境、地表水环境、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和社会环境等环境要素进行现状调查和评价;预测和评价该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针对该工程对环境影响的因素、性质和程度,提出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该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为环境实施可行、有效的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对该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有哪些;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您及当地居民的生活和生产有什么影响;您认为该项目建设能否推动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您对该项目建设最关注的环境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应采取哪些环保措施;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认为哪些方面需要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加以重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宇泰(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15179501404 通讯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大道春风路7号 六、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中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91-87886688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01、2002室 宇泰(江西)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