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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联系电话:0795-3653683)
信息来源: 区经济发展局   更新时间: 201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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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经济发展局企业进区批复
1、企业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核准项目需提供可研性报告);规划部门意见;环评报告。
2、办理程序:申报单位按规定提供材料→经办人审核→局长处理审签→颁发批准文件
二、受理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
(一)
1、所需申报材料:工业类:①项目批文或相关政策文件;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设(含厂址、位置图、布置图、建设规模、原辅材料、工艺流程、排污情况和污染防治方案)
非工业类:项目申请书(含厂址、位置图、布置图、建设规模、排污情况和防治方案)
房地产类:①项目批文;②项目位置及平面布置图;③污水、垃圾、油烟、粉尘等排放情况和防治初步方案。
2、办事程序: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实行三类管理:
审批程序:受理申请→现场勘察→建设单位填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登记表→审查批复→出件
3、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和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
1、审批事项:建设项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2、所需申报材料:建设前期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与相关技术资料;环境保护设施及其他措施等已按批准的环评意见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建成或者落实,并负荷试车检测合格的证明;环境保护设施安装、验收规范。且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证明与材料;污染物排放符合环评文件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或排放“区域削减”总量控制要求;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破环生态环境已恢复的证明材料;环境监测规范;环境监测规范、验证、工程环境监理完成。
3、办事程序:申请→提供资料→填写申报表(卡)→现场勘察→核查批复→出件
4、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
1、审批事项:拆除或置污染防治设施批准
2、所需申报资料:申报报告(包括理由、排放去向、处理方案、监测报告)
3、办事程序:排污单位申请→行政服务局受理审核→市环保局现场检查申请单位的生产及排污情况→办件
4、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防治法》。
(四)
1、审批事项:排污许可证核发
2、所需申报材料: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①、排污口规范,有达标的污染防治;②污染物达标排放或符合排放总量控制要求;③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④重点排污者已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⑤已依法排污申报登记并缴纳排污费。
3、颁发临时排污许可证的情况:①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处于试生产期间的;②排放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或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③依法被责令限期治理的。
4、办事程序:排污单位申请→审查、受理(核对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发放表格填报)→监管审核→主管审批→盖章→发证
5、承诺时限:办理排污许可证:5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五)
1、审批事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2、所需申报材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营计划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副本;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排污申报登记表等相关资料。
3、办事程序:经营单位申请→发证机关审查→现场核查→征求卫生、城市规划等部门和专家的意见→颁证、公告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六)
1、审批事项:向大气排放转炉气等可燃气体的标准
2、所需申报材料:申请表;排污申报登记表;监测报告;环评报告。
3、办事程序:受理→现场检查→审核→批准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受理国土分局土地登记
(一)
1、所需申报材料:申请书(需管委会同意);用地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入园合同;土地出让金发票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有建筑物、其它附着物,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属证明);宗地图。
2、办事程序:申请—地籍调查—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3、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免收土地登记费、工本费。
5、收费依据:宜府发[2010]2号文件。
(二)
1、审批事项: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2、所需申报材料:抵押申请(需管委会同意);抵押合同;土地证;评估报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抵押人为股份制企业的,提交懂事会同意抵押证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办理他项权利证证明。
3、办事程序:申请—地籍调查—注册登记—核发证书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抵押服务费500元/宗、工本费20元/本。
6、收费依据;宜发[2009]3号文件。
(三)
1、审批事项:建设用地审批。
2、所需申报材料:申请书;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单位的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入园合同;土地出让金发票复印件;平面布置图环保部门意见。
3、办事程序:申请—项目预审—现场勘察—用地汇审—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签订出让和补交合同—供地
4、承诺时限:自交清土地出让金之日起7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工本费8元/本。
6、收费依据:[93]价费字139号
(四)
1、审批事项:土地转让审批
2、所属资料:转让申请(财产共有人签字);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土地证;双方协议(签字、盖章);评估报告;开发区管委会同意转让证明;缴交税费证明。
3、办事程序:申请—审核—报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核发批准文件
4、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交易服务费500元/宗,工本费8元/宗。
 6、收费依据:宜府发[2010]2号
四、受理公安分局的民用爆炸物品的购买
1、所需材料:工程合同;爆破人员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书。
2、办事程序:领取《民用爆炸物品呈批表》→使用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开发区主管单位审核意见(盖章)→公安分局领导审批意见(盖章)→到批定地点购买
3、承诺时限:随叫随办
4、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五、受理城管分局的相关业务办理
1、审批事项:道路占用、开挖;企业排水设施接入主排水管;户外广告;建筑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
2、所需申报材料:道路占用(开挖)申请;企业申请报告;绿地占用、苗森砍伐、移植申请报告;设置户外广告申请报告及广告效果图。
3、办事程序:受理申请→填写申请登记表→实地勘察→提出初审批手续→办理审批手续→缴纳有关费用
4、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内办结
5、收费标准及依据:《宜春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暂行规定》(宜府发[2001]34号)、《宜春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宜府发[2002]16号)、《关于加强宜春经济开发区垃圾(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的通告》。
六、受理质监分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1、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出具);③公司公章(公司出具);
提交上述材料到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领取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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