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流程
1、 受理申请
登记窗口受理提交的申请材料。
2、 审查申请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承办意见。
3、 批准申请
(1) 在开发区大厅、网站以及市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招聘信息,由分
管领导签字同意批准申请事项。
(2) 企业组织100人以下需求量招工活动,需要开发区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的,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批准申请事项;企业组织100人以上招工活动,需要开发区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的,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批准申请事项。
二、办结时限
1、在开发区网站发布招聘信息,3个工作日;在市就业服务中心发布招聘信息,5个工作日。
2、组织100人以上招工,7个工作日。
3、组织100人以下招工,5个工作日。
三、应提交材料
企业工商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发布招聘信息或需配合招聘的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