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大事记
开发区简介
荣誉榜
领导
区直单位
街道办事处
驻区单位
图片新闻
园区要闻
区外动态
报道转载
国家卫生城复检
两学一做
降成本优环境
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
两会宣传
环保在行动
民族团结进步
违建专项治理
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脱贫攻坚在行动
党外知识分子心声
投资政策
行政服务中心
政策文件
公告公示
人事任免
企业风采
企业招聘
民意征集
资料下载
投诉咨询
便民服务
信息检索
宜春经济开发区>>>投资指南>>>投资政策
宜春市地方税税种、税目及税率表
信息来源: 经济开发区   更新时间: 2010-12-08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税 种
税 目 及 税 率
营业税
1、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和文化体育业为3%。
2、服务业(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减按3%)、金融保险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为5%。
3、娱乐业为20%。
企业
所得税
1、法定税率为33%。
2、优惠税率。
A、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的为18%。
B、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至10万元的为27%。
个人
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2、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3、无帐可查或虽建帐但帐不全的按附征率或核定征收。
土地
增值税
1、实行查帐征收的适用30%-60%的超率累进税率。
2、转让房地产取得收入时,普通标准住宅,按0.5%预征,其他按1%预征。
城建税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适用比例税率:市区为7%、城镇为5%、农村为1%。
房产税
1、依房产余值的1.2%年计征。
2、依租金收入的12%计征。
3、依租金收入的4%计征(承租人用于居住的居民住房)。
城镇土地
使用税
1、宜春市区(含袁州区):1.00元/M2•年-4.00元/ M2
•年(分四级)
2、樟树、丰城市、高安市:1.00元/ M2•年-3.00元/ M2
•年(分四级)
3、其他县:1.00元/M2•年-2.50元/M2•年(分三级)
车船
使用税
乘人汽车:20座以下280元/吨•年、20座以上320元/辆•年、
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60元/吨
•年
摩托车:二轮50元/辆•年,三轮60元/辆•年
车船使用牌照税
客车:10座以下(含10座)160元/年,11座以上(含11座)200元/年
货车:按净吨位48元/吨
•年
摩托车:二轮10元/辆
•年,三轮12元/辆•年,轻骑8元/辆•年
印花税
1、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按购销金额、承包金额、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三。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加工承揽收入、收取费用、运输费用、所载金额、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
3、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按租赁金额、仓储保管费用的千分之一。
4、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收入的千分之一贴花。
5、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6、权利许可证照、其他营业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资 源 税
依应税矿品从量定额计税。
(来源宜春市政府网站)
COPYRIGHT@2004 bt365的网址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网络实名:宜春市经济开发区     赣ICP备05000647号